在全球各国林林总总的移民政策里,一人申请能够携带配偶一同移民,似乎已经成为大家默认可行的方式。但实际上,配偶的身份能不能得到目的国的承认,取决于一个极为关键的因素,那就是婚姻形式。世界上不同国家对于婚姻关系有着不同的法律定义。有些国家认可事实婚姻,而有些国家只承认经过注册的法律婚姻。接下来,我们就详细了解一下不同国家在这方面的具体规定。

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进行登记结婚,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并且维持了一定时间的伴侣关系。加拿大:加拿大移民局明确承认事实婚姻。它要求双方共同生活满 12 个月以上,同时需要提供联名账户、房产证明、账单、旅行记录等各种能够证明关系的材料。不管是团聚移民,还是技术移民中配偶随行的情况,都可以接受这种事实婚姻关系。澳大利亚:澳洲对于 “事实伴侣” 的认定相对宽松。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已经和伴侣共同生活至少 12 个月,并且要展现出两人之间建立起了 “真实、持续” 的伴侣关系。英国:英国承认 “长期关系伴侣”(durable partner),双方至少要共同生活 2 年。在配偶签证申请或者技术移民中配偶随行的情况里,这种关系也能够被接受。新西兰:新西兰移民局接受 “稳定伴侣关系”(stable partnership),通常要求有 12 个月以上共同居住的经历。申请人需要提供联名合同、旅行记录、社交照片等证据来证明关系。相关阅读:“只有结婚证不行!”,和配偶一起移民新西兰原来那么复杂?葡萄牙、爱尔兰、马耳他等欧洲国家:这些欧洲国家均承认 “事实同居” 或 “非婚伴侣” 关系。特别是葡萄牙,在 “家庭团聚” 或者 “黄金签证” 等项目中,允许接受提交 “事实婚姻声明” 以及相关居住证据的配偶随行申请。这些移民国家在法律层面上不承认事实婚姻,只接受正式注册的婚姻关系。在申请移民时,必须提供有效的结婚证书,配偶才会被视为合法配偶。美国:在美国的移民体系里,并不承认事实婚姻。不管是亲属团聚、EB 类投资移民,还是工作签证中配偶随行的情况,都必须提供合法的结婚证。虽然美国部分州承认 “common-law marriage”,但联邦移民法依旧是以正式婚姻作为标准。德国、日本、韩国等:这类国家的移民政策相对保守,只接受经过注册的婚姻。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合法的结婚登记,才能够将配偶列入移民申请之中。总之,了解不同国家对于婚姻形式的认定标准,对于计划移民并希望携带配偶同行的人来说至关重要,提前做好准备,才能确保移民申请顺利进行。